福建莆田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22日(双休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地点:市直单位、荔城区、城厢区、湄洲湾北岸、湄洲岛现场确认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5、226号医师资格报考窗口,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的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医学考试在线整理考生可向各县区卫计局咨询详情。
三、联系电话:
莆田市卫生计生委 2377014(4月11日至4月22日开通)
仙游县卫生计生局 8588195
荔城区卫生计生局 6903816
城厢区卫生计生局 2696760
涵江区卫生计生局 3311651
秀屿区卫生计生局 6976207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近6个月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须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相片不能用手机自拍。审核合格后,现场黏贴,禁止盖住条形码。
照片规格 3.5cm×5.0cm 禁止手机自拍,影响以后资格证书制发的后果自负。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原件及复印件等。
(1)本科及以上学历除临床医学专业外须提供学位证书及复印件;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其他验证报告无效),2001年以前的省外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学历的,要提供省教委的招生名单)。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需要提交所有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条件的省外中专毕业生还应分别提交:①本省户籍的考生应提供省教育厅验印的招生名单;②外省户籍的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省教育厅验印的招生名单;③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等有效证明资料。
4、2014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助理升执业提供),同时提交试用或执业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一年内不在同一医疗机构的,由试用机构分别提供。(2)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考承诺书。(3) 在校研究生(本科为非临床专业及临床相关专业)还需提交“1+1”的1年实习证明和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4)试用机构为村卫生所的报考考生需由所在地卫生院出具考核合格证明及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1998年6月26日前个体开业医师报考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由核发其个体开业医执照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7、所有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一式1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按以上顺序分别装订。请每名考生自备1个纸质档案袋存放资料。去年考试没通过的考生尽可能提交去年的准考证。
8、现役军人今年由我委进行现场确认(因材料需再次转福州,请尽早完成确认(13日前))。
9、在校研究生请到医学院及医院所在地报名确认。
10、现场报名时先交技能考试费用(临床、公共卫生专业、乡村助理全科医师210元,中医专业212元,口腔专业260元),另外笔试费用医师240元、助理医师130元待技能考试合格后上交。
11、现场资格审核后,将生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此申请表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将不得进行信息变更。
医师资格考试莆田考点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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