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小编整理如下:
“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
1.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
2.根据病情在医师指导下选用有效且对胎儿相对安全的药物;
3.应选择单独用药、避免联合用药;
4.应选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老药),避免使用较新的、尚未肯定对胎儿是否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5.严格掌握剂量(最小有效量)和用药持续时间,注意及时停药;
6.妊娠早期若病情允许,尽量推迟到妊娠中、晚期再用药。
以上“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由博傲小编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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