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
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
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
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