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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佳木斯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2016-06-24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医学考试在线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为做好黑龙江考区佳木斯考点2016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医学考试在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佳木斯考点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临床、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

  7月9日、10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路39号)

  (二)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

  7月9日、10日,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口腔医院(佳木斯郊区红旗街522号)

  二、准考证打印及领取

  1、黑龙江考区佳木斯考点不开通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功能,由佳木斯考点统一打印并发放所有考生准考证。

  2、准考证领取以县(市)、区或相关医疗、保健、预防机构为单位统一领取。不提供个人领取业务。请考生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3、伊春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口腔类别考生准考证请到当地卫生计生委领取。

  4、各单位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3日-29日(节假日休息)

  地点: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号楼621室)

  三、考试费用标注及收取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3〕48号) 文件规定的标准(150元/人),佳木斯考点代黑龙江考区收取临床、口腔、中医等类别实践技能考试费用,并统一上缴考区。省卫生计生委作为考试费用的收费主体负责出具收费票据。

  四、学历认证相关问题

  经省卫生计生委同意“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部分考生提供的黑龙江省学历认证受理发票可以暂时作为学历真实性的依据,但需要在发放实践技能准考证前提供正式的学历认证,否则视为无效学历取消报考资格。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在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这部分考生的《黑龙江省高等(中等)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否则不予发放考生准考证。

  五、考试组织及考生须知

  1、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全局意识和时间观念,配合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2、考生需携带相关物品(如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考试所需的离体牙等),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应考。

  3、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试基地外,严禁携带任何物品包括电子设备进入考试基地(如手机、手表、手环等),一经发现立即按违纪处理,希望各报考单位将此项规定通知到每名考生。

  佳木斯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454-8224051(西医)、8775017(中医)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2666号市卫生计生委621室 

 

  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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