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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诊所开设条件修订!开诊所需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023-01-05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赵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通知,开普通诊所需要满足“每一诊疗科目下至少有1名医师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可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势在必行!

开普通诊所的条件(2022年版)

一、诊疗科目

诊疗科目应当与注册于该诊所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二、人员

(一)诊所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每一诊疗科目下至少有1名医师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

(三)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四)设医技科室的,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充分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诊察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等。

(二)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其中,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相关设备。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六、具备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与所在地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

七、医疗美容诊所在符合上述标准基础上,还应当符合《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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