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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替考行为者将终身禁考

2015-11-24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医学考试在线

  医学考试在线搜集整理了2015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希望能对大家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新规自2014年9月10日起实施。《规定》增加了有组织作弊的认定范围,将替考行为纳入有组织作弊行为,予以终身禁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主任李建国表示,《规定》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的形式发布,对于从严管理考试、净化考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分为5章25条,考生违纪违规分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和有组织作弊,考生有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将分别作出当年该单元或考站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在所有违纪违规行为中,对有组织作弊行为的处罚最重,一经发现,即被处以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此次《规定》扩充了有组织作弊的范围,将目前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数量最多的替考行为纳入有组织作弊行为予以终身禁考。对于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医师等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处理也进行了规定。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规定》还增加对命审题人员行为的规范,明确了命审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根据《规定》,命审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应当停止其参加命审题工作或考试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或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命审题工作岗位或考试工作单位(岗位)。《规定》还将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主体,由以前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调整为“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医学考试在线提醒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广大考生,文明应试,远离违纪,避免替考,以免得到终身禁考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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