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傲小编整理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综》考点:催吐、洗胃、导泻总结】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广大的药考生更高效的进行执业药师考试复习,一起来看一下吧!
1.催吐注意事项:①昏迷、休克患者禁用;②患者抽搐、惊厥未被控制之前、患有胃溃疡出血、严重心脏病等患者以及孕妇不宜催吐;③催吐过程中患者头部注意转向一侧,避免呕吐物吸入气管引起肺炎甚至窒息。
2.洗胃注意事项:①一般服毒物后4~6小时内洗胃最为有效,如服毒量很大或毒物过多,或所服毒物存在胃-血-胃循环,尽管服毒超过6小时,仍有洗胃的指征;②深度昏迷患者、中毒引起的惊厥未被控制的患者、强腐蚀剂中毒患者、挥发性烃类化合物(如汽油)口服中毒患者都禁止洗胃;③洗胃液每次灌入量为300~400ml,不能超过500ml,过多则易将毒物驱入肠中导致中毒加深。
3.导泻
①严重腹泻、腐蚀性毒物中毒或极度衰弱者禁用导泻法;
②硫酸镁不能用于镇静药与催眠药中毒时的导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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