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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纪检委大力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2021-09-28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任老师

执业药师挂证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打击挂证也是反反复复在强调,不过如今不止药监局、市监局、医保局、药食所等部门对打击挂证上心,近期河南省某县的纪委监委也开始出手了!

根据河南纪委监委报道,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河南省西华县纪委监委向县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6家单位发出监察建议,共同监督纠治“影子药师”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经过梳理和全面排查,发现在当地辖区内58家药店,有42家药店存在违规挂证的问题!相当于一大半药店都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经过深入了解,这些药店均存在租借执业药师证件开业、执业药师违规挂证、聘用无证人员顶岗等“影子药师”现象。

另外,通过比对执业药师的注册信息和社保缴纳信息,该县纪委监委还发现32名县直单位、公立医院在职人员涉嫌违规挂证、兼职取酬。

如此一番排查,这些违规药店和违规人员也将受到警告约谈,或罚款销证,或相应的处分。

我们都知道如果执业药师“证在人不在”,药店出售药品实际未经审核和指导,群众用药安全将存在很大隐患。因此打击“挂证”就成为惩治重点!

1.执业药师挂证始终是红线

近年来,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打击始终都在进行时,这条红线始终都在,不管是药店还是执业药师都不能铤而走险。

对药店来说,违规挂证责任重大。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2.别碰红线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执业药师而言,挂证行为既违背执业药师的职责初衷,一旦被查也会带来严重后果。根据最新版《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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