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经兴安盟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兴安盟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今年资格审核实行现场集中材料审核模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报名点设置
我盟共设置6个现场报名点,分别在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生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进行现场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直属各单位考生到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所在地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为准。
三、报名资格
报名考生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相关要求。
四、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一)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中专、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6)《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中专、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其他考生不需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6)当年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需提交①本人入学登记表(原件、复印件),②院校研究生院“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③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导师签字确认)。
(7)《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3、留学生、台、港、澳、外籍考生
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4、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三)其他材料:1.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2.报考儿科或院前急救加试的,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岗位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核时严格落实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工作人员和考生的个人防护。
(二)资格审核要选择人员流动少、空气流通、空间开阔的场所开展,根据审核场地提前安排好审核人数,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三)各报名点要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考生学历资质、证件及执业年限、试用期年限等信息,严查无效学历报考,确保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2017年开始国家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现场确认期间务必告知考生正确填报信息的重要性并要求考生本人仔细核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提交材料要求:1.考生报名材料一人一袋,档案袋外粘贴并填写考生基本信息(按资格审核材料目录清单顺序提交)。2.提供的照片必须和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上交的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照片底部加姓名身份证号码。
(五)请考生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网”“内蒙古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网”“健康兴安盟”“兴安盟卫生健康委综合保障中心”公众号发布的考试信息,以便了解最新考试动态。
六、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咨询电话
兴安盟考点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
|||
序号 |
现场审核地点 |
现场审核时间 |
咨询电话 |
1 |
乌兰浩特市卫健委医政股(乌兰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2月21-24日 |
0482-8299116 |
2 |
阿尔山市卫健委医政股(阿尔山市卫健委311室) |
2月20-22日 |
0482-7126158 |
3 |
科右前旗卫健委医政股(科右前旗卫健委西侧一楼大厅) |
2月21-23日 |
0482-8399502 |
4 |
科右中旗卫健委医政股(科右中旗卫健委三楼医政股) |
2月27日-3月1日 |
0482-4126708 |
5 |
扎赉特旗卫健委医政股(扎赉特旗卫健委四楼医政股) |
2月22-24日 |
0482-6120959 |
6 |
突泉县卫健委医政股(突泉县卫健委205室) |
2月22-24日 |
0482-5122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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