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管理制度
1.全院统一配备抢救车,抢救车内物品药品实行“五定”管理。
2.每班护士交接班时核对枪救车封条,核对无误由交接班双方签名,如抢救车封条被打开或有误,需对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实施查对、详细核对,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重新贴上封条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
3、常规每月检查抢救车的急救设备的性能。(血压表、听诊器、插销板,手电、开口器、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器)保持性能良好使之处于备用状态:使用后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检查其性能,并按要求注明责任人姓名及日期。
4、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药品一目了然。放置合理便于使用。
5、药品及设备出现短缺或不合格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及时补足。
6、抢救物品登记本与实物必须相应对应,不应有缺项,多项。
7、常规每日用清水擦拭外壳一次,每月彻底清洁一次:每次使用后彻底清洁。
8、抢救过程中如有质疑情况发生应保留用药后的空瓶以便提供推救的客观依据。
9、护士长定期抽查抢救车内的物品准备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10、抢救药品及用物,因抢救病人消耗后,应及时清点补充,已处于备用状态。
11、原则上不得挪用抢救车上的药品及器材。
注:
①抢救车内的药品应按生产日期先后从左到右摆放,使用时应从右边开始拿取(左进右出);
②使用抢救车内药品及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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