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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网约护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9-09-10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樊老师

泰州市姜堰区发BU关于印发《姜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傲教育执业护士频道带来通知内容,帮助大家了解姜堰区网约护士提供主体和基本条件、流程、方式和手段等内容,相信网约护士将为大家带来便利。

关于印发《姜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号)、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卫医政〔2019〕25号)和泰州市卫健委确定姜堰区为泰州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地区的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姜堰分局联合制定了《姜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1. 姜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 姜堰区“互联网 +护理服务”试点服务项目名录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姜堰分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1:

姜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探索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规、国家和江苏省及泰州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江苏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扣护理领域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推进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监管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运行模式,规范居家护理服务行为,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根据江苏省和泰州市工作要求,我区作为泰州市试点区,全面实施“互联网+护理服务”。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试点,初步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居家护理服务供给逐步扩大,护理服务比较规范,不发生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满意度总体良好。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百花齐放。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各种“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可与医联体、互联网医院、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等融合,科学稳妥、循序渐进地开展试点工作。

(二)以人为本,保证安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线上线下,同质管理”,实施护理服务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维护护患双方权益。

(三)鼓励创新,审慎包容。“互联网+护理服务”要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前提,遵循市场规律,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审慎包容突破政策瓶颈,探索培育护理服务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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