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咨询热线:400-168-0561(免长途费)
当前位置:首页 > 执业护士 > 政策解析

护士执业证的五种注册如何正确区分

2022-09-07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张老师

      2022护考查分何时开启,纠结着每位考生的内心,成绩一天不公布,考生就无法真正踏实下来。查分进入倒计时阶段,此时更考验大家的耐心,与其纠结何时查分,不妨了解一下护考通过后要注意的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护士注册!

      首次、延续、变更、重新、注销注册,许多人傻傻分不清楚。这么多的护士注册都是什么意思呢?每种注册都是在什么情况需要办理的?为此,小编也搜集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大家不妨一起来看看吧!

 


一、首次注册

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6日卫生部令第59号,第八条


二、延续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依据:《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2020年3月27日修正,第十条


三、变更注册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6日卫生部令第59号,第十六条


四、重新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两年的。

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6日卫生部令第59号,第十五条


五、注销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6日卫生部令第59号,第十八条

 

      什么是护士首次、延续、变更、重新、注销注册?一文读懂。现阶段,护考成绩查询进入倒计时,2022护考代查询即将开启!有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
 

推荐课程

推荐图书

×
热线电话
400-168-0561
备考QQ群
医师群: 457349802
护士群: 398775807
护士群: 392484747
药师群: 375711639
备考微信群
博傲护理 博傲药师 博傲医师
20年专注医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