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备考生成功拿下药师资格证,博傲小编整理了《法规》备考知识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处理与问题产品召回相关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对正在复习的考生有所帮助,内容如下: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1)报告原则:可疑即报。
(2)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时限要求
①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或获知导致死亡的可疑不良事件的,应在7日内报告;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应在20日内报告。②境外持有人和在境外销售国产医疗器械的持有人发现或获知在境外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可疑不良事件的,应在30日内报告。
(3)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时限要求
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或获知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在12小时内报告不良事件发生地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网络报告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对每一事件还应在24小时内按个例事件报告。
持有人应当立即暂停生产、销售,开展自查,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相关产品,自查结果于7日内向所在地及不良事件发生地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和监测机构报告。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在12小时内告知持有人,启动自查并配合持有人调查。
以上【《法规》备考知识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处理与问题产品召回相关知识点总结】内容由博傲小编整理,如果您觉得文章内容对您有所帮助的话就收藏分享一下吧,想要了解更多的药考知识点,那就快来关注博傲医学考试在线网!
![]() |
![]() |
![]() |
博傲护理 | 博傲药师 | 博傲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