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编外合同制护士5名,享受同工同酬待遇。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最终录用的岗位人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和综合表现来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在编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具有护理相关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18-25周岁(1998年10月17日至2005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学位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0月17日至2005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内容
笔试、面试及技能操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共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2号文昌市人民医院门诊5楼504室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898-63382853。
3.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提供如下材料:
(1)文昌市人民医院招聘护士报名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
(5)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盖章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所需材料提供不全的,直接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三)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范围以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公共科目。笔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分:考生按要求完成以上应试项目并按100分的分值打分后,再按笔试得分占60%,面试得分占30%,技能操作得分占1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分。
(五)聘用
1.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文昌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的,在文昌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录用。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报医院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5.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监察室,0898-63226035;
文昌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0898-63230838;
咨询电话:文昌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0898-6338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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